1、水中自救及求生之基本原則為: 保持體力,以最少體力,而在水中維持最長時間,並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 浮力的物體,使身體浮在水上,以待救援。 為達此要求,必須緩和呼吸頻率,放鬆肌肉,並減慢動作。
2、如何延長待救時間(水母漂): 深吸氣之後,臉向下埋入水中,雙足與雙手向下自然伸直,與水面略成垂直,作如水母狀之漂浮。當換氣時,雙手向下壓水,雙足前後夾水,利用反作用力抬頭,瞬 間吸氣,繼續成漂浮狀態;如此在水中便可以持續很長的時間。練習水母漂浮時,身體應盡量放鬆,使身體表面積與水之接觸面加大,以增加浮力 ;同時,應將雙眼張開,以消除恐懼。另外,頭在水中時,應自然緩慢吐氣,不可故意憋氣,以節省體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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