測驗前先檢查考核表內學科、操行欄是否有填入成績,總教練欄是否有簽章及有測驗日期,否則請總教練補正。 在考核表更改成績時須簽名,測驗結束除在考試官欄簽章外,並註明及格或不及格。 非該班學員參加測驗時,必須持有原該班期總教練、考試官簽章之請假單,始准予測驗。 退訓學員在學員名冊上劃雙線並註明「退訓」。測驗當天因事缺考同時修完全部課程者在備註欄註明「缺考」。
缺考者須具請假單,並經總教練、考試官簽章,始准下次補考(當年度)。 救生員班學員當年未滿十五歲者,一律核發初級救生員證,足歲時不得換發救生員證。 教練班學員當年未滿十八歲者,一律不發證,足歲時亦不予補發。 擔任教練班總教練者,必須詳加檢查救生員證(持初級救生員證者不得參加訓練)並將班期、證照號碼詳載於學員名冊內。友會學員持有救生員證者(不含急救證),在學員名冊備註欄註明原發單位。友會救生員參加本會教練班,除了必須持有救生員證外,並得補考本會救生員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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