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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11年全民運動會水上救生比賽選手選拔計劃書

111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計畫

競 賽 規 程

一、 宗旨:為選拔彰化縣優秀選手,代表彰化縣參加111年全民運動會。奉府教體字第1110037625號辦理

二、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彰化縣政府、彰化縣議會

三、 主辦單位:彰化縣體育會

四、 承辦單位:彰化縣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

五、 選拔日期:111年 5月 15日(星期日)

六、 選拔地點:彰化縣和美ABC泳池早上09:00(暫定)

七、 選拔資訊:上網公告網址www.sos.moc.tw

八、 參加資格:

  1. 設籍彰化縣三年以上之男女縣民(108年6月24日前設籍者為準),並須年滿15歲以上(96年10月8日前出生)。
  2. 全民運正式比賽報名前須取得合格之救生員證或救生員訓練證明。
  3. 未滿20歲之選手須監護人切結同意。
  4. 身心健康且體能足以參加激烈比賽者。
  5. 能配合本委員會集訓者 。
  6. 完成大會報名保證參賽者。

九、 報名手續:

  1. 日期:即日起至111年5月14日止。
  2. 方式:電話報名(陳總幹事04-7110799)。

十、 競賽規則:依照國際救生總會世界救生錦標賽之水上救生競賽規則(ILS2013年最新修訂出版)辦理。

十一、      選拔項目:

  1. 200m障礙網
  2. 100m穿蛙鞋帶假人
  3. 50m帶假人
  4. 50m穿蛙鞋競速

 

十二、      選拔辦法:男、女選手各六名,備取各兩名。紀錄保持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者優先入取,需報名完成。

十三、      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